为贯彻执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办法》(酒政办法[2019]71)文件精神,根据《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第4次会议纪要》(2019年4月28日)安排,为进一步规范酒泉经开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结合经开区实际情况,通过单位综合考虑、集体决策等方式,确定了经开区财政资金存放的银行单位。现将经开区财政性资金存放银行公示如下:
建设银行酒泉工业园区支行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6月